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的用途
澳大利亚没有遗产税。完成已故人士的遗产通常需要6至12个月,但可能需要更长时间。
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用于:
- 申报该人去世后遗产的收入,例如租赁收入或股票股息
- 申请遗产应得的任何税务退款或franking credits
如果需要提交申报表,遗产将被视为税务目的下的信托。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可能需要每年提交,直到遗产最终结算。
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与其他税务文件的区别
了解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与其他相关税务文件之间的差异非常重要:
| 文件类型 | 申报期间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死亡日期税务申报表 | 去世日期之前 | 适用于已故人士在去世前的收入期间 |
| 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 | 去世日期之后 | 适用于遗产作为信托实体的收入,直至最终结算 |
| 遗嘱信托税务申报表 | 持续 | 根据遗嘱条款创建的独立信托,在已故遗产最终结算后继续存在 |
谁可以提交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
一旦您通知税务局该人的死亡,并且您已在税务局的记录中登记为管理其税务事务的人,您就可以提交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。
通常,授权的法律个人代表(LPR)为已故遗产提交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。如果您不是授权的LPR,税务局将评估提交的税务申报表,并根据法律和内部政策确定适当的处理方式。
何时需要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
对于已故遗产的前3个收入年度,如果该年发生以下任何情况,您必须提交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:
- 已故遗产的净收入超过个人免税额
- 受益人在收入年度末享有遗产任何收入的现有权利
- 遗产的受益人不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
在第3个收入年度之后,请与税务局联系,告知已故遗产是否不再需要提交税务申报表。对于第4个及以后的收入年度,如果已故遗产获得任何收入(包括资本收益),您必须提交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。
即使不需要,您也可以提交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。例如,您可能希望提交申报表以申请支付给遗产的股息的franking credits。
已故遗产的第一个收入年度从该人去世后的第二天开始,到下一个6月30日结束。
为已故遗产提交税务申报表的示例
Maree于2026年3月4日去世。她的授权法律个人代表(LPR)是她的儿子Zach。
个人税务申报表
Zach为Maree提交了死亡日期个人税务申报表,涵盖了Maree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3月4日的收入。
已故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——收入年度对比
| 收入年度 | 期间 | 关键因素 | 是否需要申报 |
|---|---|---|---|
| 年度1 |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6月30日 | 收入$9,500(低于免税额)、无现有权利受益人 | 否 |
| 年度2 |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| 收入$30,000(超过免税额) | 是 |
| 年度3 | 2027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| 收入$5,000、有现有权利受益人、遗产已于2027年8月31日结算 | 是 |
Zach在遗产最终结算后与税务局联系,确认遗产将不再提交任何申报表。
为已故遗产信托获取税务文件号和澳大利亚商业号
如果您需要为遗产提交遗产信托税务申报表,您将需要信托税务文件号(TFN)。如果已故遗产经营业务,您还需要澳大利亚商业号(ABN)。
您可以通过澳大利亚商业注册处(ABR)在线申请来申请已故遗产信托TFN。在申请过程中,您可以选择是否申请:
- 仅TFN(如果遗产不经营业务)
- TFN和ABN(如果遗产经营业务)
重要提示:如果您正在设立遗嘱信托,请不要选择"已故遗产"选项。遗嘱信托是根据遗嘱条款创建的独立信trust,在已故遗产最终结算后继续存在。
